注:厦航仅根据一般托运行李的政策规定(华沙或蒙特利尔条约、以及厦航运输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条款)对以上特殊行李物品承担责任。 免费随身携带物品
在实行计重制免费行李额的航线上,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携带一件物品。带入客舱的行李每件的重量不能超过5千克,体积不得超过20X40X55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在实行计件制免费行李额的航线上: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可免费携带2件手提行李,每件重量不超过5千克(11磅);持公务舱、经济舱客票的旅客可免费携带1件手提行李,总重量不超过5千克(11磅)。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55 x 35 x 25 厘米/21.5 x 13.5 x 10 英寸。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托运行李是指旅客交由厦门航空有限 公司负责照管和运输的行李。当您在机场值机柜台办理乘机手续时,将托运行李交付给值机人员。在航班 到达站,您可以根据托运行李牌领取托运行李。
您的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 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2. 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3. 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4. 竹篮、网兜、草绳、草袋、塑料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在实行计重制免费行李额的航线上,托运行李每件最大重量不能超过50千克,体积不能超过 40x60x100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应事先征得厦航的同意才能托运。建议您在托运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
在实行计件制免费行李额的航线上: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头等舱旅客免费托运行李额为3件,每件不超过32千克(70磅);商务舱旅客为2件,每件不超过32千克(70磅);持厦航中国-欧洲、韩国、东南亚及内地到港澳台之间航线经济舱客票的旅客为1件,持厦航中国-澳洲、加拿大、美国、日本之间航线经济舱客票的旅客为2件,单件不超过23千克(50磅);每件行李的最大尺寸为158厘米/62英寸(长+宽+高)。持婴儿票的旅客,免费托运行李额为1件,单件不超过10千克(22磅),最大尺寸为115厘米/45英寸。
在实行计重制免费行李额的国内航线上,如果旅客的托运行李和自理行李合并计重,超过旅客免费行李额的部分,应当支付逾重行李费。逾重行李费率以每千克按逾重行李票填开当日所适用的经济舱全票价1.5%计算,收费总金额以元为单位,尾数四舍五入。
在实行计件制免费行李额的国际和地区航线上,逾重行李运价:
超出规格
逾重行李运价(单位:人民币元)
经济舱
经济舱免费托运一件的区域
经济舱免费托运两件的区域
超件
第一件
500/件
1000/件
1200/件
第二件及以上
1500/件
2000/件
2400/件
超重
1000/件
1000/件
-
(需提前确认)
3000/件
3000/件
3000/件
超尺寸 (长宽高三边之和)
159CM-300CM
1000/件
1000/件
1000/件
备注:
下列物品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包括托运行李和自理行李)内托运,也不得随身携带入客舱:
1.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厦航的规定,属于危及航空器或航空器上人员、财产安全的危险品;
2. 枪支、弹药、打火机及其他类型具有攻击性的武器、器械及其仿制品。体育运动专用器械除外;
3. 军械、警械及其仿制品;
4. 管制刀具;
5. 活体动物,但符合《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中“小动物”规定的除外,且仅针对导盲犬、助听犬、搜救犬等特殊犬种,暂停接收宠物类活体动物;
6. 国家规定的其他禁运物品。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