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养机构为托养人员进行康复训练。
市残联召开托养机构认定专家评审会。
托养人员进行生活能力训练。
医护人员为托养人员剪指甲。
这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或看不到精彩世界,或听不到欢声笑语,或不能独立行走,或智力低下——
身有残缺,但他们一直感受着爱的呵护;即使无声,但党和政府一直给予着强有力的援助;生活不便,但隐形的翅膀一直在助他们自由翱翔……
从今年开始,昆明市全面实行政府购买托养服务,首批1200名家庭困难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由专业的托养机构采取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上门服务三种方式,开展针对性服务,政府按每人每年1500元至3000元的标准补助托养机构。有了政府补贴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照顾一个人,致贫一家人,拖累一群人”的现象将得到极大改善;“托养一个人,幸福一家人,解放一群人”的托养格局,将为残疾人撑起一片晴空。
政府有补助
托养有保障
截至今年7月底,昆明市共有持证残疾人129475人。其中,智力残疾人9452人,精神残疾人14963人,多重残疾人4635人,二级以上重度肢体残疾人12102人。这些人中的一部分特殊困难残疾人,大多数依靠亲属供养,长期需要专人照料,同时还需要长期服药、护理,经济支出很大,家庭承受较大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基本需求缺乏有效保障,绝大部分家庭处于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此外,智力残疾和发病期间的精神残疾人,没有辨认和控制能力,因为幻听和被害妄想驱动,部分患者呈现强烈的自卫性暴力倾向;加上社会对精神病及其患者缺乏了解,由此带来的是恐惧和歧视,造成社会与精神障碍患者的隔膜,加重其病情,形成恶性循环,导致“精神残疾患者伤人事件”屡见报端。另外,很多精神残疾患者无法工作,只有“啃老”,出现了“照看一个人,致贫一家人,拖累一群人”的现象;再加上以家庭照料为主的看护方式,既缺少基本的康复技术,又难以享受专业机构提供的康复服务。这一切,迫切需要政府和社会采取特殊措施,提供托养服务,为其改善生活状况创造条件。因此,建设一定数量的残疾人托养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托养服务势在必行。
残疾人托养服务是帮助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克服社会认知和参与能力以及自理能力方面的障碍,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手段。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既是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本质要求,也是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建设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为解决昆明市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托养问题,解除残疾人家庭在长期看护治疗与康复方面的巨大压力和困难,市残联结合实际,从2008年开始至今,共投入托养资金1637万余元,并与35家托养服务机构签订了委托协议,累计为20000余人次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
在托养模式上,主要采取日间照料、机构集中托养和上门服务等三种模式开展托养服务。
日间照料(日托):依托社会资源,委托机构采取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的形式,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技能培训、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综合服务。
机构集中托养(全托):委托社会机构,采取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的形式,为有需求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服务。
上门服务:依托社区和社会机构,采取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的形式,定期上门、计时服务等形式,为居住在家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心理疏导等服务。
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不同形式托养机制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亲属的后顾之忧,帮助部分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走出家庭,平等融入社会生活,沐浴和谐社会阳光。
首批惠及1200名
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
为解决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托养问题,从今年开始,昆明市残疾人托养项目将不再采取发放现金方式,而是采取政府购买托养服务的新模式进行。政府购买托养服务是指由政府补贴,委托经过专家评审通过的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昆明市残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政府购买托养服务实施方案》,对托养项目目标,托养服务主体和承接主体,政府购买托养服务形式和服务对象范围等做了具体要求和安排。今年,昆明市将在全市范围内,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政府购买托养服务。具体而言,政府购买托养服务主体是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政府购买托养服务承接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政府购买托养服务采取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上门服务三种模式开展。
政府购买托养服务对象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困难残疾人;二是拥有昆明市户籍,持有昆明市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智力、精神和重度(一、二级)肢体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16—59周岁),且无业。
服务内容包括: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辅助性就业服务、支持性就业服务和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
为引导和鼓励助残社会组织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特需化、专业化服务,市残联首次建立了托养项目网络申报平台,建立了托养专家库,制定了机构全托、日托和上门服务三套评价指标体系,召开了托养项目专家评审会。鼓励社会机构公平参与网络申报,所有申报机构平等参与竞标。目前,共有55家社会机构和单位参与申报,经专家评审,35家专业性强、运行规范、具有示范效应的托养服务机构与县(市)区残联签订托养委托协议。首批1200名家庭困难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将成为该新政的受益者。
托养一个人
幸福一家人
现年48岁的富民县大营镇麦竜村委会大麦竜村村民李红(化名),双目失明,为精神一级残疾,丈夫多年前去世,孩子常年不在家中,由年迈的婆婆送饭,长期卧在一个破旧沙发上,大小便失禁,家里脏乱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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