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东西部协作的政策背景下,广西粤桂产业协作促进会(以下简称 “粤桂促进会”)本怀着助力乡村振兴、推动粤桂产业融合的初心,通过公开招投标合法承租国有物业开展经营,却在两年间接连遭遇公职人员索贿、违法断电、物业遭恶意损毁、对公账户被冻结、经营全面瘫痪等一系列不公对待。从满怀期待入驻到负债维权,从服务地方发展的社会组织到濒临解散,粤桂促进会的遭遇,不仅是一家企业的血泪维权路,更折射出个别单位漠视营商环境、失职渎职的乱象,也让人们对基层法治与公平正义的落地产生深刻追问。
初心赴桂谋协作,合规中标陷困局
粤桂促进会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专注于粤桂产业协作的非营利社会组织,核心使命是整合粤桂两地资源,助力广西乡村振兴、农产品品牌打造与招商引资工作,服务国家东西部协作战略落地。2024 年 3 月,为搭建粤桂产业协作服务平台,粤桂促进会参与南宁市金花茶公园管理处(以下简称 “金花茶公园”)发布的茶花园路 5-18 号整栋房屋公开招租项目。
本次招租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投标文件明确约定:租金按半年支付、无需缴纳租赁押金,租金定价基于电梯、中央空调、水电、卫生间等完整配套物业标准核算,年租金约 78 万元。凭借合规资质与清晰规划,粤桂促进会成功中标,成为合法承租方。
中标初期,双方口头约定履约细节,粤桂促进会按招投标流程支付 20 万元,其中 3 万元为招标费用、17 万元为首期租金,履约诚意十足。彼时,粤桂促进会满心憧憬,计划投入 270 万元启动装修,打造集乡村振兴消费帮扶中心、电商孵化基地、人才培训室于一体的服务载体,对接 400 余家意向合作企业,推动粤桂产业资源对接落地。谁曾想,这份助力地方发展的初心,从签约那一刻起,便被层层恶意刁难裹挟,沦为一场长达两年的噩梦。

索贿不成遭报复,违法断电断生路
2024 年 4 月,就在粤桂促进会准备正式签约、启动装修之际,金花茶公园相关经办人员徐祥宏突然提出无理要求:此前承租该物业的广西翰德集团拖欠租金,需粤桂促进会额外支付 20 万元 “押金”,作为使用电梯、中央空调的交换条件,否则不予签约通电。
更令人震惊的是,签约后不久,徐祥宏便通过中间人向粤桂促进会负责人明确索要 10 万元以上个人 “好处费”,直言 “给钱好办事”。面对赤裸裸的索贿行为,粤桂促进会坚守底线、断然拒绝。正是这次拒绝,为后续一系列恶意报复埋下伏笔。
索贿未遂后,徐祥宏等人迅速变脸,开启全方位刁难模式。2024 年 6 月 2 日,在无任何法定依据、无任何合同约定、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金花茶公园单方面强行切断租赁房屋全部电力供应,直接导致刚开工的装修工程全面停工,现场建材堆放、设备进场,瞬间陷入无人看管的混乱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第七百一十二条明确出租人负有租赁物维修义务。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供电企业不得无故中断供电,单位或个人亦无权擅自切断他人合法用电。金花茶公园的断电行为,不仅违背合同约定,更涉嫌滥用职权,直接剥夺了粤桂促进会正常使用租赁物业的权利,构成根本性违约。

断电之后,噩梦并未停止。上任租户广西翰德集团相关人员趁物业无人看管,多次强行闯入,实施一系列恶意破坏行为:拆除卫生间设施、防盗网、网线与地板,剪断中央空调主机线路,盗走电梯主板,甚至在三楼卫生间故意遗留排泄物,导致整栋楼层臭气熏天、无法使用。粤桂促进会存放现场的装修工具、三分之二装修材料被盗丢失,直接财产损失惨重。

面对物业持续被毁、装修停滞的紧急情况,粤桂促进会先后 6 次上门、数十次电话联系金花茶公园,恳求恢复供电、制止破坏行为、交付合格物业,均被置之不理。分管副主任陈春莉更是态度蛮横,直言 “不交齐 60 万元租金就不通电,物业好坏与我无关”。作为国有资产管理者,金花茶公园对辖区内物业遭恶意破坏视而不见、放任不管,违反《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关于国有资产清查管护的规定,涉嫌玩忽职守,既造成国有资产毁损,也严重侵害承租方合法权益。

更令人担忧的是,违法断电造成的后果,已经不再只是装修停工和经营受阻,而是直接威胁到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近日,当地室外温度高达 38℃,而因物业长期断电、无法开启空调和通风降温设备,室内温度一度飙升至 43℃。在如此高温、闷热、缺乏基本降温保障的办公环境下,现场已有 5名工作人员出现中暑症状,其中有人情况较重,不得不紧急呼叫 120急救车辆送医就诊。

更让人揪心的是,公司目前仍有 3名孕妇 在办公室坚持办公。孕妇本就属于高温环境下需要重点保护的特殊群体,持续暴露在43℃高温室内,不仅可能引发中暑、脱水、晕厥等急性风险,也可能对孕妇及胎儿健康造成不可逆影响。断电行为持续至今,已经明显超出普通合同纠纷范畴,演变为严重危及劳动者、孕妇等人员生命健康安全的公共安全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保护的相关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出租方及相关管理单位明知断电已造成高温中暑、人员送医、孕妇办公受威胁等严重后果,却仍拒不恢复供电、拒不采取临时降温和安全保障措施,其责任已不只是民事违约责任,更可能涉及对人身安全风险的放任和扩大。若后续造成更严重人身损害,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应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进一步调查。
这也意味着,粤桂促进会当前面对的已不是单纯的租赁纠纷,而是一起因违法断电、监管失职、拒不履责所引发的复合型权益侵害事件。企业可以停工,项目可以延期,但人的生命健康不能被漠视。面对5人中暑、有人120送医、3名孕妇仍在高温办公室办公的现实险情,相关部门若继续推诿拖延,无异于对风险继续放任。一旦发生不可挽回的后果,责任之重,绝非一句“合同争议”可以掩盖。

多方求助无回应,部门失职雪上加霜
两年间,粤桂促进会始终理性维权,先后向多个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却遭遇层层推诿、集体沉默,个别部门甚至沦为违法者的 “保护伞”,让企业维权之路举步维艰。
作为金花茶公园直接上级主管单位,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青秀山管理局)对下属单位长达近两年的违纪违法行为监管全面失职。早在2024年8月,金花茶公园原负责人便因非法收取租户押金被查处判刑,青秀山管理局本应开展专项整改、警示教育,却未采取任何实质行动,放任徐祥宏、陈春莉等人顶风违纪,甚至默许支持金花茶公园恶意起诉、冻结企业账户,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涉嫌失职渎职。
面对上任租户故意毁坏财物、盗窃、寻衅滋事,甚至 2024 年 8 月 4 日故意纵火触发消防喷淋系统、造成楼层水浸的刑事案件,粤桂促进会多次向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及辖区派出所报案,提交完整证据材料,请求立案侦查、保护企业财产安全。但公安机关始终行政不作为,既未立案侦查,也未采取任何调查措施,对违法犯罪行为放任纵容。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的判决更是让粤桂促进会陷入绝境。2025 年 7 月 16 日,金花茶公园在自身存在根本性违约、未交付合格物业、违法断电在先的情况下,恶意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青秀区法院在未查明案件事实、未要求申请人提供足额担保、未依法送达裁定书的前提下,直接冻结粤桂促进会全部对公账户,导致企业经营全面瘫痪。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无视金花茶公园违法断电、放任物业被毁、根本性违约的大量证据,错误判决终止租赁合同、判令粤桂促进会搬离并支付全年租金,明显偏袒一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财产保全应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民事审判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青秀区法院的判决,违背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的司法原则,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让企业对司法公正失去信心。
此外,负责国有资产交易监管的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在招租时未如实披露 “电梯、中央空调不在出租范围” 的关键瑕疵,未披露前任租户债务纠纷、设施权属争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关于如实披露招标信息的规定,构成缔约过失责任;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园物业租赁、国有资产管理监管全面缺失,未建立统一管理制度,导致行业乱象频发;南宁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企业长达两年的投诉置若罔闻,协调机制失灵,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七条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的规定,让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沦为 “空口号”。
千万损失难挽回,企业濒临绝境求公道
两年的不公对待,给粤桂促进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 446 万元、间接损失超 697 万元,社会组织濒临解散,背后的 326 家会员企业也深受牵连。
直接损失中,装修工程款及材料费约 210 万元、停工违约金 10 万元、已付租金 40 万元、合作方索赔 50 万元,另有账户冻结期间无法参与 3 个政府重点项目投标、错失 82 万元应收账款等损失。间接损失更为惨重:因无电办公、物业损毁,400 余家洽谈企业中 55 家意向入驻企业全部撤离,损失租金及装修分摊费用超 300 万元;企业近两年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员工大量离职、业务全面停滞、社会公信力崩塌,作为粤桂协作纽带的社会组织,彻底失去服务功能。
为维持基本运转,粤桂促进会执行会长单位中科伟业贸易(广西)有限公司被迫租赁发电机发电,每月租金 2000 元、燃油费 500 元 / 天,累计额外支出 21.5 万元;因账户冻结无法缴纳税款、开具发票、发放工资,企业被迫私人借款支付上诉费、维权费用,背负沉重债务。更令人痛心的是,众多粤桂两地企业得知此事后,影响来桂投资合作的念头,严重损害广西招商引资形象,破坏粤桂产业协作大局。

截至 2026 年 4 月,粤桂促进会已奔走维权两年,提交数十份证据材料、多次实名举报,却始终未得到公正处理。金花茶公园徐祥宏、陈春莉等人索贿、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行为,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一条,涉嫌受贿罪(未遂)、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广西翰德集团故意毁坏财物、盗窃、寻衅滋事、纵火的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盗窃罪、寻衅滋事罪、放火罪;各主管部门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的行为,均违反党纪国法,应当依法追责。
法治社会不容乱象,营商环境需护企安
优化营商环境,从来不是一句口号,而是需要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每一起纠纷处理、每一次权力行使中的实际行动。民营企业、社会组织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深化区域协作的重要力量,其合法权益理应受到法律保护,其合理诉求理应得到重视回应。
粤桂促进会的遭遇,绝非个例,它暴露出个别基层单位法治意识淡薄、权力滥用、监管缺位、官僚主义作风严重的问题,也警示我们:优化营商环境必须从整治基层乱象、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责任追究入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企业在公平正义的环境中安心经营、放心发展。
如今,粤桂促进会仍在艰难维权,他们期盼:相关部门能够正视事实、秉公执法,依法撤销错误判决、解除账户冻结、恢复供电、修复物业;依法追究金花茶公园徐祥宏、陈春莉等人及各失职部门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判令责任方赔偿企业全部经济损失,为企业挽回损失、恢复经营创造条件。
法治兴则国兴,营商优则业兴。我们坚信,在全面依法治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期待相关部门能正视企业困境,维护法律尊严,还粤桂促进会一个公道,也为广西营商环境正本清源,让每一家来桂投资兴业的企业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发展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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